39、考核固定資產(chǎn)+外幣折算+所得稅+債務重組
藍天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藍天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率17%。2007—2010年發(fā)生如下經(jīng)濟業(yè)務:
(1)2007年12月5日藍天公司從國外進口一臺電子設備,該設備買價為50萬美元,境外運輸費、保險費等2萬美元,共計52萬美元,尚未支付。當日匯率為1美元=人民幣8元。同時藍天公司用人民幣支付增值稅、關稅86萬元。藍天公司當月投入使用,預計使用年限10年,預計凈殘值為22萬元,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2007年起,藍天公司每年利潤總額均為100萬元。假定藍天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注:內(nèi)外資企業(yè)統(tǒng)一所得稅率后為25%),預計使用年限、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均與稅法相同,并不存在其他納稅調(diào)整事項;假設發(fā)生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未來有足夠的應稅所得可以扣除。藍天公司所得稅采用資產(chǎn)負債表債務法核算。該設備計提減值后不改變預計固定資產(chǎn)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
(2)2007年12月31日,人民幣發(fā)生升值,當日匯率為1美元=7.8人民幣。
(3)2008年12月31日,該設備出現(xiàn)減值的跡象,經(jīng)計算預計可收回金額為427萬元。
(4)2009年1月20日,藍天公司完成2008年所得稅申報,并交納了所得稅。
(5)2010年1月1日,藍天公司對該設備支付財產(chǎn)保險費1萬元;7月4日,該設備發(fā)生維修費7萬元,其中發(fā)生人工費2萬元,支付配件費5萬元。
(6)2010年12月20日,因藍天公司欠某公司債務無法歸還,用該設備抵償債務400萬元。抵債日,該設備的公允價值為340萬元。
要求:
(1)計算藍天公司固定資產(chǎn)的入賬價值,并進行賬務處理。
(2)2007年末計算應付賬款(美元戶)的匯兌損益,并進行賬務處理。
(3)2008年末計算2008年應計提折舊額、應計提減值準備,并進行賬務處理。
(4)計算2008年應交所得稅、所得稅費用,并進行賬務處理。
(5)對2009年交納2008年所得稅進行賬務處理。
(6)計算2009年應計提折舊額,并進行賬務處理。
(7)計算2009年應交所得稅、所得稅費用,并進行賬務處理。
(8)對2010年藍天公司支付的保險費、維修費等進行賬務處理。
(9)對2010年12月將設備抵償債務進行賬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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