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項選擇題】
2016年8月10日,15周歲的張紅和24周歲的周琳分別與大同出版社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中約定兩人于10月1日到出版社上班,由于人手不夠用,出版社通知周琳9月10日到單位工作,2016年10月10周琳在工作中損壞1臺印刷設備,出版社要求周琳賠償5000元損失,從其每月工資中扣除,周琳月工資為3000元,當?shù)卦伦畹凸べY標準是2500元,同年12月30日,大同出版社送周琳出國培訓,支付培訓費用50000元,約定服務期5年,1年后周琳發(fā)現(xiàn)大同出版社未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隨即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大同出版社要求周琳支付違約金。
要求:
根據(jù)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題。
1.周琳與大同出版社建立勞動關系的時間是( )。
A.2016年8月10日
B.2016年10月1日
C.2016年9月10日
D.2016年12月30日
2.大同出版社所做的下列決定,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是( )。
A.大同出版社與張紅簽訂勞動合同
B.大同出版社與周琳簽訂勞動合同
C.大同出版社與周琳約定服務期5年
D.大同出版社要求周琳賠償5000元損失
3.大同出版社可從周琳每月工資中扣除的最高限額為( )元。
A.600
B.500
C.3000
D.2500
4.大同出版社要求周琳支付違約金,周琳應支付違約金為( )。
A.50000元
B.40000元
C.10000元
D.0
【所屬章節(jié)】
第八章 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
【答案及解析】
1 . 【答案】C
【解析】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
2.【答案】B,C,D
【解析】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履行審批手續(xù),并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出版社不屬于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
3.【答案】B
【解析】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jīng)濟損失。經(jīng)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shù)卦伦畹凸べY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本題中周琳每月可扣除的部分=3000×20%=600(元),3000-600=2400(元)<2500(元),應按每月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周琳工資,所以最高可扣除3000-2500=500(元)。
4.【答案】D
【解析】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因為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而解除勞動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不屬于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所以周琳不支付違約金。
相關鏈接: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