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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jié) 合同的變更和轉讓
合同的變更
合同的變更僅指合同內容的變更,是指合同成立后,當事人雙方根據客觀情況的變化,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經協(xié)商一致,對原合同內容進行修改、補充或者完善。合同的變更是在合同的主體不改變的前提下對合同內容的變更,合同性質并不改變。
(一)合同變更的條件
(1)當事人之間已存在合同關系。(2)合同內容發(fā)生了變化。(3)必須遵守法律的規(guī)定和當事人的約定。合同的變更可以依據法律的規(guī)定產生,其中有兩種情況: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規(guī)定而變更,當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出現時,合同內容當然發(fā)生變化,如遇有不可抗力導致債務不能履行時,合同可以延期履行;二是根據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的裁決而變更,如對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或在訂立時顯失公平的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東奧中級職稱編輯“娜寫年華”發(fā)布。當事人約定變更合同有兩種情形:一是由合同當事人達成變更合同的協(xié)議;二是當事人可以在訂立合同時即約定,當某種特定情況出現時,當事人有權變更合同。
(二)合同變更的形式和程序
合同變更除法律規(guī)定的變更和人民法院依法變更外,主要是當事人協(xié)議變更。
合同變更適用《合同法》關于要約、承諾的規(guī)定,雙方經協(xié)商取得一致,并采用書面形式。如原合同是經過公證、鑒證的,變更后的合同應報原公證、鑒證機關備案,必要時應對變更的事實予以公證、鑒證;如原合同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是經過有關部門批準、登記的,變更后仍應報原批準機關批準、登記。
合同變更后,變更后的內容就取代了原合同的內容,當事人就應當按照變更后的內容履行合同,合同各方當事人均應受變更后的合同的約束。為了減少在合同變更時可能發(fā)生的糾紛,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合同變更的效力原則上僅對未履行的部分有效,對已履行的部分沒有溯及力,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合同的轉讓
合同的轉讓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將其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合同的轉讓僅指合同主體的變更,不改變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
(―)合同權利轉讓
《合同法》規(guī)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這里轉讓權利的人稱之為讓與人,接受權利的人稱之為受讓人。合同權利全部轉讓的,原合同關系消滅,受讓人取代原債權人的地位,成為新的債權人,原債權人脫離合同關系。合同權利部分轉讓的,受讓人作為第三人加入到合同關系中,與原債權人共同享有債權。債權人轉讓主權利時,附屬于主權利的從權利也一并轉讓,受讓人在取得債權時,也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該從權利從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下列三種情形,債權人不得轉讓合同權利:
(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權利,主要是指合同是基于特定當事人的身份關系訂立的,合同權利轉讓給第三人,會使合同的內容發(fā)生變化或者使合同難以履行,動搖合同訂立的基礎,違反了當事人訂立合同的目的,使當事人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護。因此這類合同權利不能轉讓。
(2)根據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可以對權利的轉讓作出特別的約定,禁止債權人將權利轉讓給第三人。這種約定只要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且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和社會公德,就產生法律效力,對當事人就有法律約束力。東奧中級職稱編輯“娜寫年華”發(fā)布。但這種約定只能在合同轉讓之前作出,如果在合同轉讓之后再作出,則不能影響合同轉讓的效力。同時,此種約定不得約束第三人,如果一方當事人違反約定,將合同權利轉讓給善意第三人,則善意第三人可以取得該項權利。
(3)依照法律規(guī)定不得轉讓。如《擔保法》規(guī)定,最高額抵押的主合同債權不得轉讓。
債權人轉讓權利不需要經債務人同意,但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效力。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權讓與行為就生效,如果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并且債務人的債權先于轉讓的債權到期或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二)合同義務轉移
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否則債務人轉移合同義務的行為對債權人不發(fā)生效力,債權人有權拒絕第三人向其履行,同時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并承擔不履行或遲延履行合同的法律責任。
合同義務的轉移,可以產生如下法律后果:(1)新債務人成為合同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債權人可以向其請求履行債務或承擔違約責任。(2)新債務人享有基于原合同關系的對抗債權人的抗辯權!逗贤ā芬(guī)定,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3)從屬于主債務的從債務,隨主債務的轉移而轉移。(4)原第三人向債權人提供的擔保,若擔保人未明確表示繼續(xù)承擔擔保責任,則擔保責任因債務轉移而消滅。
(三)合同權利義務的一并轉讓
合同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將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時,除了應當征得另一方當事人的同意外,還應當遵守《合同法》有關轉讓權利和義務轉移的其他規(guī)定。
(四)法人或其他組織合并或分立后債權債務關系的處理
《合同法》規(guī)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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