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會計職稱考試《初級經濟法》知識點精講匯總
第五章 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
第二節(jié) 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
個人所得稅納稅人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雖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并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所得的個人;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但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
1.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2.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包括中國公民、個體工商戶、外籍個人、香港、澳門、臺灣同胞等。
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不繳納企業(yè)所得稅,其投資者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
3.我國按照住所和居住時間兩個標準,將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劃分為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居民納稅人承擔無限納稅義務,非居民納稅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具體劃分見下表:
納稅人類別 |
承擔的納稅義務 |
判定標準 |
(1)居民納稅人 |
負有無限納稅義務。其所取得的應納稅所得,無論是來源于中國境內還是中國境外任何地方,都要在中國境內繳納個人所得稅 |
住所標準和居住時間標準只要具備一個就成為居民納稅人:①住所標準:“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是指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系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②居住時間標準:“在中國境內居住滿1年”是指在一個納稅年度(即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內,在中國境內居住滿365日 |
(2)非居民納稅人 |
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只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向中國繳納個人所得稅 |
非居民納稅的判定條件是以下兩條必須同時具備:(1)在我國無住所;(2)在我國不居住或居住不滿1年 |
在計算居住天數時,對臨時離境應視同在華居住,不扣減其在華居住的天數!芭R時離境”是指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一次不超過30日或者多次累計不超過90日的離境。
個人所得稅依照所得項目的不同,分別確定了超額累進稅率和比例稅率。
稅率 |
應稅項目 |
注意事項 |
1.7級超額累進稅率 |
工資、薪金所得 |
按應納稅所得額確定適用稅率 |
2.5級超額累進稅率 |
(1)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2)對企事業(yè)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 |
按應納稅所得額確定適用稅率 |
3.比例稅率,稅率為20%。 |
稿酬所得 |
按應納稅額減征30%,其實際稅率為14% |
4.比例稅率,稅率為20%,但由于有加成征稅規(guī)定,實際為3級超額累進稅率 |
勞務報酬所得 |
按應納稅所得額確定適用稅率 |
5.比例稅率,稅率為20% |
(1)特許權使用費所得;(2)利息、股息、紅利所得;(3)財產轉讓所得;(4)財產租賃所得;(5)偶然所得;(6)其他所得。 |
(1)自2007年8月15日起,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減按5%的比例稅率執(zhí)行。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暫免征收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的個人所得稅;(2)從2008年3月1日起,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暫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
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
一、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
個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為個人取得的各項收人減去稅法規(guī)定的扣除項目或扣除金額后的余額。
(一)收入的形式
個人取得的應納稅所得,包括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
(二)費用扣除的方法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除特殊項目外,一般允許從個人的應稅收入中減去稅法規(guī)定的扣除項目或扣除金額,包括為取得收人所支出的必要的成本或費用,僅就扣除費用后的余額征稅。
我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采取分項確定、分類扣除,根據其所得的不同情況分別實行定額、定率和會計核算三種扣除辦法。
二、個人所得項目的具體扣除標準
1.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標準(自2011年9月1日起為3 500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3.對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4.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 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 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5.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其他費用扣除規(guī)定
稅法規(guī)定了一些其他費用扣除標準。
四、每次收入的確定
納稅義務人取得的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7項所得,都按每次取得的收入計算征稅。
1.勞務報酬所得,根據不同勞務項目的特點,分別規(guī)定為:
(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
(2)屬于同一事項連續(xù)取得收入的,以1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2.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發(fā)表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3.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一項特許權的一次許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4.財產租賃所得,以1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5.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紅利時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6.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為一次。
7.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為一次。
關注566會計職稱微信第一時間獲取試題、內部資料等信息!
會計職稱題庫【手機題庫下載】 | 微信搜索"566會計職稱"
初級QQ群: | 中級QQ群: |
---|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