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車船稅
(一) 車船稅的納稅人
(1)車船稅的納稅人,是指在中國境內“擁有或者管理”車船的單位和個人。
(2)由于租賃關系,致使擁有人與使用人不一致時,如車輛擁有人未繳納車船稅的,“使用人”應當代為繳納車船稅。
(3)外商投資企業(yè)、外國企業(yè)、華僑、外籍人員和港、澳、臺同胞,屬于車船稅的納稅人。
記憶口訣:擁有車船需納稅,使用管理代繳稅,外商港澳不例外
(二)征稅范圍
1.車輛:是指依靠燃油、電力等能源作為動力運行的機動車輛。包括:載客汽車(含電車)、載貨汽車(含半掛牽引車、掛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摩托車、專項作業(yè)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等。
2.船舶:包括機動船舶和非機動駁船。包括:客輪、貨船等。
記憶口訣:動力車輛全額繳,人工驅動不需交;船舶機動全額繳,拖船、非機動駁船減半交
(三) 計稅依據(jù)
1.載客汽車、電車、摩托車,以每輛作為計稅依據(jù)。
2.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按自重每噸為計稅依據(jù)。
3.船舶,按凈噸位每噸為計稅依據(jù)。
記憶口訣:客車要按量,貨車請自重,船舶凈噸位
(四) 稅率
定額稅率,不需記憶
(五) 車船稅稅收減免
下列車船免征車船稅:
1.人力、蓄力驅動的車輛和自身沒有動力裝置的船舶(駁船除外)。
2.在農業(yè)(農業(yè)機械)部門登記為拖拉機的車輛。
3.捕撈、養(yǎng)殖漁船
4. 軍隊、武警專用的車船
5. 警用車船
6. 按照有關規(guī)定已經繳納船舶噸稅的船舶
7. 依照我國有關法律和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的規(guī)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有關人員的車船。
記憶口訣:人蓄驅動應免稅,農業(yè)捕撈多優(yōu)惠,軍警執(zhí)法全額免,外交使館不納稅
(六)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地點、期限
1.發(fā)生時間(當月)
為車船管理部門核發(fā)的車船登記證書或者行駛證中記載日期的當月。
2.納稅地點(登記地)
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使用的車船,納稅地點為車船的登記地。
3.納稅期限(按年申報)
按年申報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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