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5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公告
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印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 [2013]9號)和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2015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務相關事項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4]28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將我省2015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安排
1.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目前我省筆試所有科目均采取紙筆考試。
2. 網(wǎng)上報名時間:1月12日至18日。
3. 考試日期3月15日,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時間
類別 |
3月15日(星期日) | ||
上午 |
下午 |
下午 | |
9:00-11:00 |
13:00-15:00 |
16:00-18:00 | |
幼兒園 |
綜合素質(zhì)(幼兒園) |
保教知識與能力 |
|
小學 |
綜合素質(zhì)(小學)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
初級中學 |
綜合素質(zhì)(中學)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高級中學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
中職文化課 |
|||
中職專業(yè)課 |
|||
中職實習指導 |
二、報考條件
符合以下基本條件的人員,可以在我省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戶籍或人事關系在福建省;
3.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4.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5.具備《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我省普通高等學校在校三年級以上學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
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報考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報考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茖W;蛘咂渌髮W專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報考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報考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按照教育部的規(guī)定,未經(jīng)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并報教育部備案的中等職業(yè)學校學前教育、小學教育等教育類專業(yè)的畢業(yè)學歷,不能作為申報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合格學歷。
6.被撤銷教師資格的人員,5年內(nèi)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3年內(nèi)不得再次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三、報名方式及步驟
考試實行網(wǎng)上報名。考生在報名期間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www.ntce.cn)報名,流程如下:
1.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
2.注冊。未注冊考生需首先進行注冊,注冊時考生需正確填寫姓名、選擇證件類型、填寫證件號碼等信息。在完成注冊后,考生用戶必須先閱讀考試承諾,并點擊同意后方可進行下一步的操作。
3.報名。考生在報名時先認真閱讀報考須知,然后再填報個人信息。填報個人信息,包括個人姓名、證件號碼、性別、名族、政治面貌、出生日期、戶籍所在地、報考類別、學習形式、是否師范生、學校名稱、是否大學在讀、院系班級、最高學歷、最高學位、電子郵箱、手機等信息。最后根據(jù)本人情況選擇考試類別和考試科目并上傳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個月以內(nèi)的免冠正面證件照;照片大。焊袷綖閖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顯示考生頭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為宜。照片將用于準考證以及考試合格證明,請考生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審核將不能通過。
4.繳費。我省采用是網(wǎng)上繳費方式,考生網(wǎng)上報名后需等待兩個工作日經(jīng)考試部門對考生的報名信息審核合格后方可進行網(wǎng)上繳費(在線支付銀行列表見附件)。網(wǎng)上繳費截止日期為:2015年1月23日,逾期不繳費的報名無效。根據(jù)閩價費〔2014〕255號文件精神,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筆試紙質(zhì)考試每人每科70元。
四、打印準考證
考生按要求辦理完報名審核和繳費手續(xù)后,可在網(wǎng)上查詢報名是否成功,發(fā)現(xiàn)報名未成功的請及時與報名確認點聯(lián)系。報名成功的考生于3月9日-3月15日在報名網(wǎng)上下載并打印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準考證,按準考證上的要求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五、成績查詢
4月13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查詢筆試成績。考生如對本人的考試成績有異議,可在考試成績公布10個工作日內(nèi)向當?shù)乜荚嚈C構提出復核申請,由當?shù)乜荚嚈C構集中報送省教育考試院,再報送教育部考試中心統(tǒng)一復查。復核時僅查詢登記分數(shù)是否準確。
六、違規(guī)處理
考試違規(guī)按照《教師資格條例》(國務院令第188號)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
七、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須本人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并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負責。若由于本人填報虛假信息,導致無法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或教師資格認定,責任將由本人自負。禁止培訓機構或?qū)W校團體替代考生報名,如有違反而造成信息有誤,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2.考生在報名待審核階段可對本人的報名信息進行多次修改,后臺審核一經(jīng)通過,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3.考生如忘記密碼可通過報名系統(tǒng)提示操作,報名系統(tǒng)將把新的密碼通過短信發(fā)送到考生報名時所填報的手機上。手機短信為考生重新獲取密碼的重要途徑,在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期間,請考生不要更換手機號碼。
4.有關《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等相關信息,請登陸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www.ntce.cn)查詢。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2014年12月31日
附件
在線支付銀行列表
序號 |
名稱 |
1 |
招商銀行 |
2 |
建設銀行 |
3 |
工商銀行 |
4 |
平安銀行 |
5 |
民生銀行 |
6 |
興業(yè)銀行 |
7 |
農(nóng)業(yè)銀行 |
8 |
廣東發(fā)展銀行 |
9 |
北京銀行 |
10 |
郵政銀行 |
11 |
華夏銀行 |
12 |
交通銀行 |
13 |
浦發(fā)銀行 |
14 |
光大銀行 |
15 |
北京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 |
16 |
渤海銀行 |
17 |
中信銀行 |
18 |
中國銀行 |
19 |
上海銀行 |
20 |
銀聯(lián)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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