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告(第2號)
為充實我縣師資力量,進一步改善師資隊伍結構,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公開招聘小學和幼兒園教師,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公開招聘工作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臉藴剩扇】荚嚺c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嚴格程序,規(guī)范運作,確保招聘質量。
二、招聘計劃
公開招聘教師100名,其中小學教師80名、幼兒園教師20名(具體情況見附表)。若該學科招聘數額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數額。
三、招聘范圍
(一) 新野籍(新野縣生源;父母一方或配偶為新野戶籍)普通類院校大中專畢業(yè)生。
(二)鄉(xiāng)鎮(zhèn)機構改革分流人員。
四、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四項基本原則;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熱愛教育事業(yè),愿意長期在我縣從教;
5、身體健康,具有適應教師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資格條件
1、普通類院校大中專畢業(yè)生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倌挲g在30周歲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谒鶎W專業(yè)或教師資格專業(yè)與申報學科一致;
③應聘小學教師的,應具有普通類院校專科或普通類師范院校中專及以上學歷,且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軕赣變簣@教師的,應具有普通類院校?苹蚱胀悗煼对盒V袑<耙陨蠈W歷,且具有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2、鄉(xiāng)鎮(zhèn)機構改革分流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倬哂杏變簣@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诰哂袕慕坦ぷ鹘洑v(提供縣教體局出具的認定教學經歷證明);
③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及以上學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2、曾受到刑事或治安處罰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其它不符合招聘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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