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
關于做好2009年度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豫教資辦〔2009〕15號
各高校學校:
根據(jù)河南省教育廳《關于2009年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09〕382號)精神,及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河南省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實施細則〉的通知》(豫教人〔2003〕149號)規(guī)定,結(jié)合2009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工作實際情況,現(xiàn)將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09年全省教師資格教育理論統(tǒng)一考試時間為:2009年10月17日上午8:30至11:00。
二、考場設置
2009年全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考場及考務工作仍委托各高校所在省轄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gòu)組織安排,考場單獨編列。
三、準考證領取
各高校于10月15日至16日,到省教師資格認定認定中心統(tǒng)一領取準考證,并及時發(fā)放給參加考試人員。
四、成績公布與考試合格證書發(fā)放
考試成績于10月28日公布,考試人員可以通過“河南省教師資格網(wǎng)”查詢(網(wǎng)址http://jszg.haedu.gov.cn)。
各高校于11月1日至3日統(tǒng)一到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領取考試通過人員成績合格證書。
五、進一步嚴肅紀律,切實抓好考風考紀
為維護全省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的公正性和嚴肅性,各高等學校要切實做好對本校參加考試人員的考風考紀宣傳教育工作。對于有舞弊行為的人員,將按照《教師資格條例》(國務院令第188號,1995年12月12日)第二十條“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其考試成績作廢,3年內(nèi)不得再次參加教師資格考試”規(guī)定執(zhí)行。
河南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聯(lián)系電話:0371—65831868。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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