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0年為公安等部門招錄公務員簡章
根據工作需要,決定招錄689名公務員,其中:部分市委、縣委辦公室(辦公廳)公務員41名,省公安廳所屬高速公路交警總隊人民警察100名、冀中公安局人民警察25名,省司法廳所屬各監(jiān)獄人民警察411名,省林業(yè)局所屬森林公安局各分局人民警察22名,秦皇島市公安局北戴河分局人民警察82名,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所屬煤炭工業(yè)安全管理局公務員8名,F將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報考秦皇島市公安局北戴河分局的考生,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審核證件、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等事宜,請詳見河北省人事考試網發(fā)布的《2010年為秦皇島市公安局北戴河分局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
一、招錄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
二、招錄對象和條件
(一)招錄對象
2010年7月15日前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及以上畢業(yè)證書的人員。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現役軍人不在招錄范圍。
(二)招錄條件
l、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7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體條件及健康狀況符合公務員(人民警察)錄用的標準;
6、符合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年齡等具體條件(詳見各職位條件),以及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7、對于注明“招錄基層服務志愿者”的職位,報考者須為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已取得了有效證件的以下人員:參加中央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人事部)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教育部牽頭組織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共青團中央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共青團河北省委組織的“河北省大學生志愿者健康行動計劃”的大學生志愿者。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原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有法律和政策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相關推薦:河北招錄689公務員(人民警察)6月15日起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