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考察
考察工作由省、市(州、地)公務員招考辦統(tǒng)一部署,招錄單位具體負責實施?疾鞈斀M成考察組,考察組由兩人以上組成?疾旖M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jù)實寫出考察材料。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 考察內(nèi)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中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錄單位報經(jīng)省、市(州、地)公務員招考辦審定,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并按程序依次遞補。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2008年1月1日以來招錄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
3、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截止2010年5月5日仍在崗的“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4、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yè)生;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6、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人員;
8、截止到2010年 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考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
9、不符合招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10、在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11、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或經(jīng)省公務員招考辦研究確定不能錄用的人員。
十一、公示和錄用審批
(一)公示
經(jīng)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錄用人員,由省、市(州、地)公務員招考辦在有關媒體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錄用的,取消錄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工作。
(二)錄用審批
按照《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和貴州省《關于公務員錄用審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黔組通[2007]122號)有關規(guī)定,錄用審批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對公示期間無異議的,招考單位根據(jù)干部管理權限分別報省、市(州、地)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公務員錄用審批手續(xù)。報考省直及垂管系統(tǒng)機關(單位)的,由各招考單位報主管部門審查后,再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報考市(州、地)、縣級機關(單位)的,由各招考單位報主管部門審查并報市(州、地)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后,再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被錄用的公務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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