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人選按職位招考計劃數(shù),在同職位面試人員中依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等額確定(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筆試成績、《專業(yè)知識》或《申論》成績高低順序排序)。體檢、考察工作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按先體檢后考察的順序進行。招考職位體檢或考察人選缺額的,在同職位面試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體檢工作按照原人事部、衛(wèi)生部印發(fā)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fā)〔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印發(fā)的《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其體檢標準按照省委組織部、原省人事廳、省衛(wèi)生廳印發(fā)的《安徽省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暫行)》(皖人發(fā)〔2008〕4號)和招考公告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考察工作要堅持德才兼?zhèn)錁藴,根?jù)擬錄用職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紀守法、能力素質(zhì)、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考察對象的報考資格條件進一步進行復審。其中,對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察對象,還應按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政審規(guī)定進行考察。
十、公示和審批錄用
體檢和考察工作結束后,各招錄機關按照職位招考計劃數(shù),根據(jù)考生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等,確定擬錄用人選。
確定的擬錄用人選名單由招錄機關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并在蚌埠人事人才網(wǎng)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辦理審批錄用手續(xù)。對招錄機關相應職位擬錄用人員的錄用審批后,無論何種原因造成該職位空缺的,均不再遞補。
十一、監(jiān)督檢查
為增強考錄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對考錄工作的知情權和監(jiān)督權,各級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將對考錄工作實行全過程的監(jiān)督檢查并加大考錄違紀案件的查處力度。對組織和參與招錄工作的有關人員違反招錄工作原則,不按規(guī)定程序操作的行為,要立即制止并責令改正,造成不良影響和工作損失的,要嚴肅處理,決不姑息。對違反考錄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宣布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資格、五年內(nèi)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通報所在學校或單位等處理。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此次考錄的有關政策、體檢項目和標準、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等信息,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安徽先鋒網(wǎng)、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ǎng)上陸續(xù)登載,供報考人員查詢。
本公告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市考錄工作面向社會的咨詢電話是:0552-3125657(政策咨詢)、0552-2056631(考務和技術咨詢)。監(jiān)督舉報電話是:0552-3110520(市監(jiān)察局)。
特此公告。
相關文件:蚌埠市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簡章(含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tǒng)在我市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
中共蚌埠市委組織部
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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