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及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江蘇省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經(jīng)研究,現(xiàn)就2010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政策解答如下:
一、關于年齡、年限的計算問題
(一)年齡計算
以報名日期計算。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為1974年3月10日至1992年3月16日期間出生。
其他年齡計算,參照此方法進行。
(二)年限計算
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0年8月31日。如:職位要求“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即指截止前述日期滿2年。
二、關于學歷的問題
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成人高校及電大中全日制高等學歷教育普通班,下同)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0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wǎng)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yè)生取得畢業(yè)證后,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方可報名。
報考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法律專業(yè)職位(不含法警、法醫(yī)、聘任制書記員職位)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學歷(含普通高校學歷,以及通過電大、函授、夜大、自學考試等方式取得的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歷)。
雙?茖W歷按專科學歷報考;雙本科學歷按本科學歷報考。高學歷人員可報考相對低學歷要求的職位,但須符合該職位所需學歷對應的專業(yè)要求。
2010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jīng)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簡章》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三、關于“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界定問題
“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是指:截止2010年8月31日,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企業(yè)、非公有制單位、農(nóng)村及城市社區(qū)工作累計2年以上的經(jīng)歷。具有在軍隊團以下單位服役經(jīng)歷的軍隊轉(zhuǎn)業(yè)干部、復員退伍軍人,自謀職業(yè)、個體經(jīng)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工作經(jīng)歷。
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jīng)歷,不能視為工作經(jīng)歷。
四、關于取得軍隊院校學歷證書的人員報考問題
(一)由國家(。┙逃姓块T下達招生計劃,參加全國(。┙y(tǒng)一招生考試,經(jīng)省級招生部門按規(guī)定錄取并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人員,可以報考;
(二)在軍隊服役期間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人員,可以報考。
五、關于師范類畢業(yè)生和在職中小學教師報考問題
本省生源的師范類畢業(yè)生可以報考,外省籍生源的師范類畢業(yè)生,需學校提供同意報考的證明方可報考。在職中小學教師允許報考,但必須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上述材料具體何時提供,由各市、各主管機關根據(jù)復審情況確定。
六、關于參加“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報考問題
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憑省或國家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fā)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報考面向選派到基層服務的高校畢業(yè)生招考的職位。
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后2年內(nèi),可不受戶籍限制報考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七、關于省選聘大學生“村官”的報考問題
2007年省選聘的大學生“村官”,聘期考核合格的,可以報考定向招考省選聘大學生“村官”的職位。報考該職位的人員,受到省級組織人事部門表彰的,筆試總成績加12分;受到省轄市黨委、政府或組織人事部門表彰的,加8分;聘期考核優(yōu)秀的,加5分。各類加分不累計,以最高分為準。
省選聘的大學生“村官”,在聘期內(nèi),可不受戶籍限制報考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資格復審時,須出具所在縣組織人事部門的相關證明。
八、關于尚未就業(yè)、戶籍仍保留在原就讀學校的2008、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報考問題
按社會人員身份報考(市里招考簡章有特別說明的,按該市簡章報考)。
九、關于身份證的問題
居民身份證在本次招考的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錄用等環(huán)節(jié)都要使用,考生必須準確填寫居民身份證號碼。
報名時可以使用15位或18位號碼的身份證,考試時攜帶的身份證號碼必須要與報名登記的身份證號碼一致。
居民身份證遺失的考生,必須持有臨時身份證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帶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蓋公章的身份證明,方可參加考試。
十、關于回避的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的配偶。
考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上述回避關系的職位。
十一、關于開考比例問題
開考比例原則上為3∶1,部分職位可為2∶1,具體見招考簡章。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組織人事部門按規(guī)定的程序辦法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它職位。
十二、關于專業(yè)科目考試的問題
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法律專業(yè)職位(不含僅限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報考的職位、法警職位、法醫(yī)職位、法院聘任制書記員職位)加試法律專業(yè)知識,其具體學科范圍為:法理學、憲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考試與公共科目筆試同一天進行。
法院聘任制書記員加試專業(yè)技能測試。
其它職位是否加試專業(yè)科目及加試時間、地點見職位簡章和招考簡章。
十三、關于法院聘任制書記員專業(yè)技能測試問題
專業(yè)技能測試為計算機聽打速錄能力測試。時間為15分鐘,F(xiàn)場播放兩段錄音資料,考生用漢字將錄音資料內(nèi)容輸入計算機。測試結果滿分為100分。
測試采用計算機鍵盤輸入、亞偉機輸入兩種方式進行。計算機鍵盤輸入方式提供:微軟拼音輸入法2003版、智能ABC輸入法、紫光拼音5.0版、全拼輸入法、基礎五筆輸入法5.0版、萬能五筆輸入法6.5版、微軟王碼五筆輸入法98版、極品五筆6.6版、智能陳橋5.4版。亞偉機輸入方式提供亞偉速錄機,使用亞偉速錄機專用軟件進行漢字輸入?忌坏檬褂闷渌斎敕ㄟM行考試。
評分標準: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以漢字輸入速度及準確率為標準進行綜合評分。測試語音播放速度為120字/分鐘。
考生按照專業(yè)技能測試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專業(yè)技能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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