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9年新疆兵團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公告》可知,2019年兵團招警考試招錄對象及條件如下:
招錄條件和對象
(一)招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1989年3月20日至2001年3月20日期間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臨床醫(yī)學、法醫(yī)學等部分專業(yè)職位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即:1984年3月20日至2001年3月20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與工作能力;
6.具備兵團公務員主管部門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體職位條件詳見《2019年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招錄人民警察職位匯總表》(附件1)
(二)招錄對象
參加2019年度全國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招警考試(全國公安聯考)的各公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
(三)下列人員不屬于招錄范圍
1.在讀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報考);
2.有《人民警察報考職位說明》(本《公告》附件2)所列情形的;
3.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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