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
綜合類和教育類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衛(wèi)生類分為兩種崗位,一種崗位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另一種崗位考試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即免筆試崗位,考生須留意具體崗位要求(詳見附件1)。
(一)筆試
根據按崗設考的原則,報考綜合類、教育類、衛(wèi)生類“筆試加面試”崗位考生先進行筆試。筆試內容分為綜合、教育和衛(wèi)生三類,即綜合類崗位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公共基礎知識和素養(yǎng),教育類崗位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教育知識和素養(yǎng),衛(wèi)生類崗位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衛(wèi)生知識和素養(yǎng)。
筆試時間:2019年8月11日,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筆試合格分數線根據全體考生筆試整體情況綜合考慮,并在筆試成績公布時劃定。筆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
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興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www.xingning.gov.cn/child/hrss/)公布。
(二)面試
根據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相同時,視為該崗位并列。如果入圍人數達不到1:3的,按照實際入圍人數進入面試。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將在興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www.xingning.gov.cn/child/hrss/)公布參加面試(含直接面試)人員名單。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請報考人員保持通訊暢通。
面試主要對報考人員的基本素質、適應崗位的專業(yè)素質及潛能進行綜合測評。具體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采取結構化面試或實際操作測試等方式進行。
參加面試的人員必須持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或直接面試崗位準考證參加面試,復印件及其它證件無效。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面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
(三)考試總成績
參加“筆試加面試”崗位人員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試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三位。若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參加“直接面試”崗位人員的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若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果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
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在總成績公布時劃定。
四、體檢
根據合格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以及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如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按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 382號)文件規(guī)定由招聘事業(y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統(tǒng)一集中組織實施。應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zhí)行;其他人員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執(zhí)行。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276號)有關要求由招聘事業(y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工作實際成立考察工作小組統(tǒng)一組織實施。主要對擬聘用考察人選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導致未能在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調檔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根據《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fā)〔2014〕9號)要求,考察將重點審核考察對象檔案,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因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聘用而出現(xiàn)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一崗位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按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選名單將在興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www.xingning.gov.cn/child/hrss/)上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公示中發(fā)現(xiàn)問題不可聘用的,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被聘用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身份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并按有關政策規(guī)定享受相關待遇。鄉(xiāng)鎮(zhèn)基層事業(yè)單位被聘用人員必須在聘用單位工作滿5年后,方可申請工作調動。
七、相關事宜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二)為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考試成績、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興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予以公布,接受社會監(jiān)督。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需求、或報考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取得聘用資格者,不論何時發(fā)現(xiàn),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聘用資格,二年內不得參加興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興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立舉報監(jiān)督電話,受理群眾的監(jiān)督和舉報,舉報電話:0753—3263761。
(三)本公告由興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附件1中各招聘單位的崗位職責簡介、專業(yè)要求和其他條件等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1-5下載
附件1-1-2019年興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需求表--綜合類.xlsx
附件1-2-2019年興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需求表--教育類.xlsx
附件1-3-2019年興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需求表--衛(wèi)生類.xlsx
附件2-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x
附件3-2019年興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地址及電話.xlsx
附件4: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xls
附件5:2019年興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考指南.doc
興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7月17日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