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考程序
招考程序為報名與確認、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培訓。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 、報名時間: 2010 年 11月 15日 - 2010年 11月 30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2 、報名方式: 報名分為現場報名和電話報名 , 現場 報名地點為博湖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一樓人力資源市場大廳(博湖縣客運站對面),聯(lián)系電話: 0996- 6622161。
3 、報名要求
( 1)巴州地區(qū)(且末、若羌除外)報考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戶口本、畢業(yè)證及相關證件原件(并附復印件一份)和近期同底免冠 1寸照片 3張,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報名,并如實填寫《 2010 年博湖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考報名資格審查表 》(可在塞外江南新疆博湖黨政信息網 http//:www.xjbh.gov.cn下載) ,一式兩份(見附件);
( 2)且末、若羌及巴州地區(qū)以外的報考人員可采取電話報名方式進行。可登錄 塞外江南新疆博湖黨政信息網( www.xjbh.gov.cn) 下載并如實填寫《 2010年博湖縣事業(yè)單位招考外地考生報名回執(zhí)表》(見附件),待填寫完畢并簽章確認后連同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 戶籍證明)、戶口本、畢業(yè)證及相關證件等正式有效證件傳真至報名處。傳真電話: 0996-6623224。未按時收到《報名回執(zhí)表》的人員,視為報名無效。在領取準考證時需提供報名表原件及相關證件的原件;
報考人員只能限報一個崗位, 各職位報考人數比例為 1:3,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取消招考職位,經征得本人同意,可調整報考到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后,所報崗位不能再進行改動;
( 3)在博湖縣服務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博湖縣團委的相關證明;
( 4)在博湖縣服務的“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博湖縣人才交流中心相關證明;
( 5)在博湖縣服務的經組織部門選聘到村(社區(qū))工作大中專畢業(yè)生須提供博湖縣委組織部的相關證明;
( 6)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應如實提供相關資料,真實填寫個人信息,凡在報考中隱情不報、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資格,責任自負。
4. 繳費。報考人員現場報名時繳納報名、筆試費用。通過電話報名的外地考生,在領取準考證時繳納報名、筆試費用。
5 、考試報名費
根據自治區(qū)物價局新價非字〔 2000〕 25號文件規(guī)定,報名費每人 15元,考試費每人每門 40元。
(二)筆試
1 、筆試內容
筆試科目:衛(wèi)生專業(yè)技術人員職位:《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醫(yī)學基礎理論》
其他職位:《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綜合知識》兩門。
各科滿分均為 100分。答題使用語種為漢語。
說明:《綜合知識》測試主要內容為新疆歷史和民族宗教理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區(qū)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情、科學發(fā)展觀、時事政治等相關內容。參考資料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事局整理的《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干部政治素養(yǎng)教育讀本》。
廣電系統(tǒng)職位的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 40%,其余職位的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 60%。
2 、附加分賦分
( 1)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題的少數民族考生筆試成績加 5分;
( 2)服務西部青年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筆試加 5分;
( 3)選聘到村(社區(qū))工作的大中專畢業(yè)生筆試加 10分;
符合上述情況者,只能加分一次(取最高分),不能累計加分。
( 4)報考衛(wèi)生系統(tǒng)的考生取得執(zhí)業(yè)助理醫(yī)師資格證者加 3分,取得執(zhí)業(yè)醫(yī)師以上資格證書者加 5分;
( 5)報考財會類考生取得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或初級會計職稱資格者加 3分,取得中級會計職稱資格以上者加 5分。
3 、筆試成績的計算
筆試成績 =《醫(yī)學基礎理論》或《 綜合知識》成績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成績 +享受加分成績。
4 、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 三)面試
1 、各職位均使用漢語進行面試;
2 、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和報考的崗位,按擬錄用職位 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凡達不到錄用規(guī)定比例的 ,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參加面試的考生須提前 1天到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報到,并在正式面試開始時提前 40分鐘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正式開始時尚未到達考點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3 、面試須提供筆試準考證原件、身份證原件,缺少上述證件又不能確定身份的人員,不得參加面試;
4 、所有職位均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面試成績當場宣布,并張榜公示;
5 、面試滿分為 100分,報考廣電系統(tǒng)職位的,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 60%,其余職位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 40%;
6 、面試費每人 40元;
7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總成績計算
( 1)廣電系統(tǒng)職位:總成績 =筆試成績÷ 2× 40%+面試成績× 60%;
( 2)其他職位:總成績 =筆試成績÷ 2× 60%+面試成績× 40% 。
(五)體檢、考察
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按招考職位擬錄用人數 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職位總成績依次遞補并參加體檢。
(六)政審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按規(guī)定進行政審,考生須填寫《博湖縣事業(yè)單位考試錄用工作人員政審表》,提交本人的檔案,一并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政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職位總成績依次遞補進入政審,政審工作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 七)公示
政審結束后,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考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政審結果,確定擬錄人員名單,進行為期 5天的公示。
(八)審批和聘用
1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考察考核以及公示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由縣人事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2 、新招考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
3 、所有新招考人員必須服從分配,在本縣最低服務期限為 5年,如不服從分配取消聘用資格;
4 、新聘用人員上崗前進行培訓。新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 12個月。試用期內,由用人單位對新聘用人員進行考察考核。考核分合格、告誡、不合格三個等次。試用期滿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察為告誡等次的,延長試用期;試用期滿考察不合格的,經主管部門和縣人事部門批準,取消其聘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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