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政治:當急救車輛遇到早晚交通高峰,是“添堵”還是“讓行”?近些天來全國各地連續(xù)發(fā)生的幾起急救事件中,不同的市民做出了不同的選擇。專家呼吁,在生命面前,每個人都應主動讓行。
前不久,重慶市南岸區(qū)就上演了一幕“為生命讓行”的感人大戲。時間正值晚高峰,一名產(chǎn)婦小產(chǎn)后大出血,病情十分嚴重,急需轉(zhuǎn)院治療。但此時主要道路車流量大,車輛行駛緩慢,病人情況危急。為了避免路上耽誤急救時間,醫(yī)院負責人向南岸區(qū)公安分局交巡警求助,希望能夠盡快將女子送往條件較好的醫(yī)院。
接到報警電話后,為了最大限度地爭取時間,南岸區(qū)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六大隊教導員何小虎迅速安排在附近巡邏的民警鄧利護送。鄧利立即駕駛警車趕到產(chǎn)婦所在醫(yī)院。“注意安全跟著我走!编嚴麃聿患跋萝,用喊話器通知后面救護車緊跟自己駕駛的警車。同時,車上另一名民警通過對講機向支隊指揮室匯報了詳細情況,報告行車路線,讓沿線交巡警采取措施,確保救護車快速通過。
令人感動的一幕出現(xiàn)了,聽說后面警車開道的救護車上有產(chǎn)婦面臨生命危險,行駛在道路上的車紛紛讓出了應急通道,在警車的護送下,原本20分鐘的路程急救車僅僅用了10分鐘就趕到了。產(chǎn)婦經(jīng)過搶救也脫離了生命危險。
同樣的事情還發(fā)生在江蘇無錫,早高峰時段的金城高架上因為多起擦剮事故已經(jīng)擁堵不堪,但是就像炸開了鍋的高架上,突然傳來救護車緊促的鳴笛聲。沒有誰來組織,凡是靠近120救護車的車主都自發(fā)讓路,在停車場一般的高架上,只有這輛120救護車在緩慢行進。
雖然兩地司機為生命讓行的善舉令人感動,但是我們也遺憾地看見,在搶救生命的危急時刻,有人卻在“添堵”。
不久前的一天早高峰,在江西南昌,救護車在擁堵的車輛中緩慢前行,為了盡快到達醫(yī)院,救護車拉響警笛,沿途車輛紛紛讓道,未料到迎面開來的一輛出租車,不僅不停車讓行,反而繼續(xù)超車搶道,導致救護車難以通行。隨后,救護車上的工作人員下車進行疏導,并要求出租車司機讓道。豈料,對方反而讓救護車“靠邊開”。
為救護車讓道,看似給別人的生命讓路,實際上是在為自己的生命留條后路。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助理研究員張爽指出,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guī)定,救護車執(zhí)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法律是嚴肅的,但是人心是溫暖的。只有每個人將生命放在最高位時,為生命讓行才會是更多人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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