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講稿,縣委書記抄了市委書記的。這是多大的事?當事人山西省交城縣縣委書記李志安這樣自我檢討——“工作作風不實,認識不到位”。更有意思的是,他還補充了一句“如果不是網(wǎng)民的反映,還意識不到問題的嚴重!毖韵轮猓绻麤]有被網(wǎng)民舉報,又有誰在乎縣委書記復制粘貼了多少?看來,在這位官員心里,事情鬧大了,關(guān)鍵還是因為網(wǎng)上曝光了。在第二批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之際,發(fā)生這樣的事,的確值得我們深思。
對于會上的官話、套話,群眾早有怨言。但是為什么遲遲未得到有效改觀?一種說法是,這才能體現(xiàn)“全面貫徹”上級精神。似乎只要照本宣科、全文照搬,上級精神就會原汁原味被傳達,下面自然就能心領(lǐng)神會。這種形式主義的本質(zhì),其實就是浮夸和懈怠。因為自己不學習、不鉆研,對上級精神也是一知半解,于是上臺就怕講錯,原文照搬就成了最穩(wěn)妥的做法。內(nèi)心的潛臺詞是:就算“沒踩準”黨中央節(jié)奏,那也是上面領(lǐng)導的問題,我只是傳達。正鑒于此,不少官員開會發(fā)言時,寧愿在上下級之間當個“傳聲筒”。有網(wǎng)友調(diào)侃,這次李書記錯就錯在沒有把握好“傳話”的技巧——修飾+補白,用流行的話講就是給講稿PS一下。比如領(lǐng)導說“落實”,傳達時就要領(lǐng)會到“落到實處”;領(lǐng)導說“實干”,下面就貫徹為“真抓實干”。以此類推,“重視”可以“高度”、“過問”當然得“親自”……那就不叫抄了嘛,而是“深刻領(lǐng)會、學習貫徹”。
李志安這次之所以栽跟頭,除了沒把 “官話”說好,還在于碰到了頂真的聽眾。要說按照常例,遇到了說官話的領(lǐng)導,往往下面也早就自有對策,他在上面滔滔,我在下面昏昏,最多在幾個節(jié)點上鼓個掌,也就完事了。但是,還真有一名群眾認真聽后,把兩次講話作了對比,舉報到網(wǎng)上。足見,群眾是監(jiān)督官員作風的最有力渠道,也表明群眾對“官話”的辨識力在提高、容忍度也已到了臨界點。從這個意義上說,交城縣這次“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動員大會”沒有白開。要檢討的也不只是李志安一個人,還有更多說慣“官話”的傳聲筒們。
如果再往深處想一想,這起事件的關(guān)鍵點其實還不是“抄”,而是暴露了部分領(lǐng)導干部自身治政能力與群眾要求之間存在的差距。為什么不得不抄?除了照抄沒風險外,還有兩個原因:自己沒話講、有話不敢講。沒話講,是因為頭腦空空,沒思路、沒想法,當然只好照本宣科;不敢講,是怕因言得咎,缺乏應有擔當。說到底這些都是作為一個干部的能力問題。習總書記就曾指出,領(lǐng)導干部“學習、經(jīng)驗都不夠,功底、能力達不到”,故而難以講出新話、管用的話。
當國家領(lǐng)導人在公開場合講話,越來越多傾向于脫稿,那些一味埋頭忙抄稿的干部,是不是該有一種時不我待的緊迫感,需要好好提升一下自己的能力了?按照習總書記“三嚴三實”的要求,知識欠缺就好好學習,經(jīng)驗不夠就多下基層。肚子里料多了,還用得著抄別人的嗎?也只有這樣,說出來的話才能讓群眾聽得懂、愿意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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