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日起,用戶在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開戶過戶等入網(wǎng)手續(xù)時,需進行真實身份信息登記。這一“史上最嚴”手機實名制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了抑制時下泛濫成災的垃圾短信。如今,“史上最嚴”手機實名制實行已滿一個月,但調查顯示,有81.1%的手機用戶認為,自己收到的垃圾短信并無明顯減少。
近年來,對于垃圾短信的治理,相關部門頻繁出臺措施,但垃圾短信卻屢打不絕,讓用戶防不勝防。
依靠運營商的“自律”打擊垃圾短信是難以做到的。但離開運營商的作為,要消除垃圾短信也是不可能的,這就需要強有力的“他律”來制約。從法理上講,垃圾短信是對個人信息儲存空間使用權的侵害,受害者完全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但現(xiàn)在公眾維權非常困難,這種法律的“天花板”,讓公眾的維權陷入兩難境地。
突破根治垃圾短信的法律“天花板”,一方面,必須重典治亂,這方面一些國家已有許多行之有效的做法。比如,美國向手機用戶發(fā)布消息必須得到用戶明確的許可,違反者將會受到最高可達600萬美元的罰款和1年的監(jiān)禁,而且公眾有權自由選擇手機服務商或發(fā)送商作為起訴的對象。試想,如果運營商因為發(fā)送垃圾短信,而遭受巨額罰款、退出行業(yè),甚至主要負責人面臨鋃鐺入獄之虞,垃圾短信還會像子彈一樣飛嗎?
另一方面,應當盡快引入集體訴訟制度,幫助垃圾短信受害者維權。只有實力上的接近,才能獲得對手的敬畏。采取集體訴訟這種抱團方式,把專業(yè)的問題交到專業(yè)的人手里,不僅有利于降低公眾維權的成本,而且可以擴大案件的社會影響,促進案件的公平解決。做到了這些,手機實名制防垃圾短信的作用才能顯現(xiàn)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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