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模擬模擬題】
目前發(fā)生了多起傷害法官的事件,湖南永州一男子在法院內持槍掃射法官,廣西梧州六名法官遭潑硫酸,從以前的法官暴力執(zhí)法轉變成對法官的暴力,你怎么看待這一現象?這對你以后的工作有什么啟示?
【參考解析】
我認為,無論事件的起因如何,無論法官是否存在過錯,暴力傷害法官的做法都是極其錯誤的。一方面,以暴力手段侵害他人人身權利是我國刑法明文規(guī)定的犯罪行為,是受到法律嚴厲制裁的;另一方面,即使法官確實存在審判不公、枉法裁判等行為,當事人也不應當以暴力、過激的手段爭取公平正義,因為如此解決不了任何問題,只能導致更大的錯誤,害己害人害社會。
暴力傷害法官的行為應當嚴懲,但其背后深藏的社會問題更值得我們去思考。暴力傷害法官的事件頻頻出現,法律意識淡薄、對法官保護不足等都是原因,但這一現象暴露了一個突出的問題:法官的權威和公信力已經弱化到了一個危險的程度。執(zhí)掌審判、主持正義的法官本應享有崇高的威信,但現在卻招致如此的仇恨與輕視,我認為原因有以下幾點:
第一,我們的法官隊伍建設相落后于社會的發(fā)展,滿足不了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集中表現為法官準入門檻太低,法官素質良莠不齊;有的法官并非法律專業(yè)出身,缺乏必要的理論功底;有的法官觀念陳舊,無法理解越來越多的新型法律關系。這些嚴重影響了法官判決的準確性與權威性,法官自然也就失去了群眾的信任。
第二,部分害群之馬的行為損害了法官公正無私的形象。近年來,法官違法犯罪的現象時有出現,部分法官存在審判不公、枉法裁判、收受賄賂等嚴重問題,有的甚至充當黑惡勢力的保護傘。雖然這些人在法官隊伍中只占極少數,但由于他們的行為影響惡劣,給法官的形象嚴重抹黑。這導致很多人在對判決不滿意時會下意識地懷疑法官的人格和審判的公正性,自然也就談不上對法官的尊重與信服了。
第三,在制度上法院承擔了過多的任務,法官肩負的壓力過重。司法審判是維護公正、解決糾紛的最后手段,它只是社會調整機制中的一部分,其解決問題的能力和范圍是有限的。比如法律手段能夠懲罰犯罪但并不能根本消除犯罪,但人們對于法院、法官懲治犯罪抱有過高的、不切實際的期望,一旦不能實現這種期望,人們便會產生極大的心里落差,直接導致對法官的失望和不滿。
法官遭遇暴力傷害,這給了我們血的教訓。我們應當以之為鑒,深刻反省,檢討我們的工作。
首先,作為一名公務員,我們必須加強學習、與時俱進、不斷進步,努力提高自己業(yè)務能力,積極投身實踐,深入群眾,積累豐富的工作經驗,更好地人民服務,爭取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其次,必須廉潔自律,遵紀守法,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的作風,時刻牢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堅守人民公仆的本色。在具體工作中要公正執(zhí)法,絕不徇私。
最后,要樹立牢固的責任意識,明確自身的崗位責任、社會責任、人生責任,視群眾的困難為自己的困難,視群眾的需求為最大的義務,盡自己最大的努力解決群眾的難題、滿足群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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