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報考程序
一、網(wǎng)上報名的流程及時間安排
本次考試所有報考人員均通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進行報名,具體操作程序如下:
1.注冊及登錄報名系統(tǒng):報考人員須于2015年11月8日9:00至11月12日17:00期間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人事考試頻道進入“考試報名”欄目選擇“北京市各級機關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網(wǎng)上報名”,按照系統(tǒng)要求填寫姓名、身份證號、郵箱并設置密碼進行新用戶注冊。注冊成功后需要再次輸入姓名、證件號碼、本人承諾等信息進行個人身份信息確認。已成功注冊并進行身份確認的報考人員可以通過身份證號和密碼進行登錄。
2.提交本人基本信息:成功登錄后,依次閱讀誠信承諾、考場規(guī)則、筆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基本規(guī)則、相關補充處理規(guī)定,按照系統(tǒng)的提示填寫提交本人基本信息。
3.上傳照片:要求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4mm*45mm)證件照,jpg格式,大小在35-100KB之間,寬度大于400像素,高度大于600像素。
4.查詢提交職位申請:成功上傳照片后,報考人員可以通過輸入職位代碼查詢報考職位的詳細信息。提交報考職位后,將無法修改申報信息。待申報職位部門審核不通過后,方可重新申報職位。
5.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須于提交職位申請后至2015年11月13日17:00期間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6.網(wǎng)上繳費: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須于審查合格后至2015年11月16日17:00期間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進行網(wǎng)上確認和網(wǎng)上繳費。報考人員可以使用指定銀行的網(wǎng)銀直接支付,也可使用支付寶支付。只有網(wǎng)上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繳費成功的考生不可辦理退費手續(xù)。
7.準考證打印:凡已成功完成網(wǎng)上報名及繳費的報考人員須于2015年12月8日10:00至2015年12月12日17:00期間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帶齊準考證、身份證原件(身份證或機動車駕駛證,下同),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8.考試時間及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兩科。所有報考人員均參加兩科考試。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5年12月12日(周六)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
9.成績查詢:報考人員可于2016年1月中旬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查詢成績。對于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可打印成績通知單,作為本人參加各單位面試及調(diào)劑的憑證。
二、常見問題解答
(一)忘記登錄密碼怎么辦
1.可使用注冊時的電子郵箱進行密碼重置,使用重置密碼登錄系統(tǒng)。
2.如上述辦法不成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委托他人代辦的,須持代辦人和被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同復印在A4紙上并簽署被代辦人委托意見)),到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一層辦公大廳10號窗口或者到就近區(qū)縣人事考試機構辦理密碼重置手續(xù)。各區(qū)縣人事考試機構地址及聯(lián)系電話可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進入人事考試頻道,在頻道首頁點擊“人事考試機構”欄目查詢相關信息。
(二)、考生報考信息錯誤的修改辦法
1.考生在尚未提交職位申請的情況下
(1)如需修改姓名、身份證號信息,根據(jù)具體情況分別如下操作:
●若考生未在“個人身份信息確認”頁面中確認過姓名、身份證號:
登錄進入“用戶定制服務中心”,在“用戶信息”欄目中自行進行修改姓名或身份證號。注意:如果修改了身份證號,在下次登錄時請使用修改后的身份證號進行登錄。
●若考生已在“個人身份信息確認”頁面中確認過姓名、身份證號:
第一步:登錄進入“用戶定制服務中心”,在“用戶信息”欄目中自行進行修改姓名或身份證號。注意:如果修改了身份證號,在下次登錄時請使用修改后的身份證號進行登錄。
第二步: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委托他人代辦的,須持代辦人和被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同復印在A4紙上并簽署被代辦人委托意見)),到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一層辦公大廳10號窗口辦理。
(2)個人基本信息、照片信息、報考職位信息等,在提交職位申請前可以自行修改。
2.考生已經(jīng)提交職位申請,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招考單位尚未進行審核或?qū)徍艘淹ㄟ^,報考人員均須致電招考單位,請招考單位對考生的職位申請做退回處理后,方可重新修改提交各項信息。
(2)未通過審核的,報考人員可自行修改各項信息。
3.考生已經(jīng)繳費成功的情況下
(1)報名期間姓名中的錯別字、身份證中不涉及出生日期的數(shù)字有誤或照片信息有誤,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委托他人代辦的,須持代辦人和被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同復印在A4紙上并簽署被代辦人委托意見)),到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一層辦公大廳10號窗口辦理。如需修改照片信息,還須攜帶符合要求的電子版照片。
(2)其他個人基本信息、報考職位信息均無法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