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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關于體檢和考察
1、如何確定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招錄機關按照考試總成績(包括公共科目筆試、專業(yè)科目考試和面試)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2、體檢和考察由誰負責?
體檢和考察由招錄機關負責。
3、體檢依據(jù)什么標準進行?
體檢依照國家規(guī)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
4、哪些部門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jiān)獄、勞動教養(yǎng)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以及安監(jiān)等部門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錄用公務員,應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規(guī)定檢查有關體檢項目,該特殊標準未作規(guī)定的職位或項目,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仍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5、在什么機構進行體檢?
在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衛(wèi)生廳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
6、哪些項目在當日或當場進行復檢?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
7、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如何提出復檢申請?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提出復檢,提交復檢申請,體檢實施機關應盡快安排考生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8、女性報考者因懷孕不能參加體檢的怎么辦?
女性報考者因懷孕不能參加體檢的,招錄機關應對其延期體檢,并與報考者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9、考察對象有哪些情形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根據(jù)國家公務員局的有關規(guī)定,在考察中,發(fā)現(xiàn)考察對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的。
(2)未達到公務員基本素質標準,有公務員職業(yè)應當禁止的行為的,具體包括: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的;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壓制批評,打擊報復的;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或公眾的;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違反財經(jīng)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shù)?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嚴重違反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3)曾有違法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具體包括: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曾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曾被開除黨、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近三年內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后不滿三年的;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責令辭職不滿三年的;隱瞞個人重要信息,欺騙或誤導組織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以及其他不宜擔任公務員職務的情形。
十二、關于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
1、什么是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
在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報考者的誠信檔案包括兩種性質的信息庫:一是適用于《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受到違紀違規(guī)處理的報考者信息;二是報考者其他不誠信的行為。
2、在報名環(huán)節(jié),哪些情形屬于違紀違規(guī)行為?會受到什么處理?
《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第五條規(guī)定:“報考者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請報考者誠信報考。
3、在考試過程中,違紀違規(guī)行為會受到什么處理?
報考者應當遵守招考的有關要求,服從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務員考試機構和招錄機關的安排。對違反規(guī)定的,根據(jù)具體情形,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不予)錄用、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者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什么是其他不誠信的行為?如何處理?
根據(jù)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關于建立誠信檔案的要求,我省從2013年起,對一些考生雖不構成違紀違規(guī)但故意浪費考錄資源的不誠信行為,記入我省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包括:已確認參加面試卻在面試當天臨時棄考的,進入體檢、考察、錄用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后提出放棄的,3年內不得報考我省公務員錄用考試;被錄用為公務員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報到的,在試用期內無正當理由申請取消錄用的,將取消其錄用資格,5年內不得報考我省公務員錄用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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