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報考政策規(guī)定
一、關于報考條件
1.問:今年上半年招考公務員的具體對象是哪些?
答:《考錄公告》規(guī)定,本次招考對象為:(一)在報名開始日(2013年3月11日)前取得國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wǎng)絡教育、夜大、電大)序列專科以上學歷且在報名開始日(2013年3月11日)前取得重慶市常住戶口的人員;(二)重慶市外生源在重慶市內高校就讀,以及重慶生源在重慶市內外高校就讀且能夠在2013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本科、研究生學歷的2013年畢業(yè)生;(三)已經在報名開始日(2013年3月11日)前取得,或者能夠在2013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的人員。
這可以從以下二方面理解:
第一,從是否取得重慶市常住戶口的角度,可以這樣理解:
凡是在報名開始日(2013年3月11日)前取得重慶市常住戶口的人員,只要在報名開始日(2013年3月11日)前取得國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wǎng)絡教育、夜大、電大)序列專科以上學歷,就可以報考;
能夠在2013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本科、研究生學歷的2013年畢業(yè)生,重慶市外生源在重慶市內高校就讀,以及重慶生源在重慶市內外高校就讀的,視為具有重慶市常住戶口的人員,本次可以報考;
凡是在報名開始日(2013年3月11日)前沒有取得重慶市常住戶口的人員,必須已經在報名開始日(2013年3月11日)前取得,或者能夠在2013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才可以報考。也就是說,沒有取得重慶市常住戶口的人員,僅有專科學歷,或者是取得了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yè)證書但未取得相應學位證書,或者是取得了全日制以外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wǎng)絡教育、夜大、電大)本科學歷的,均不屬于報考范圍。
第二,從學歷學位要求的角度,可以這樣理解:
已經在報名開始日(2013年3月11日)前取得,或者能夠在2013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的人員,不限戶籍,均可報考。
在報名開始日(2013年3月11日)前取得國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wǎng)絡教育、夜大、電大)序列專科以上學歷的人員,應在報名開始日(2013年3月11日)前取得重慶市常住戶口,才可以報考。
2.問:哪些人員不具有報考資格?
答:雖然符合報考范圍對象規(guī)定,但具有以下三類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本次招考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僭蚍缸锸苓^刑事處罰的人員;
、谠婚_除公職的人員;
、2008年以來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墁F(xiàn)役軍人;
、菰囉闷趦鹊墓珓諉T;
、拊谧x的非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
、吖珓諉T被辭退未滿5年的;
、嗍聵I(yè)單位人員被解聘未滿5年的;
⑨我市2011年、2012年選派大學生在2013年3月 11日前未解除選派協(xié)議的;
⑩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下列人員也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偈苓^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人員;
、谟蟹缸锵右缮形床榍宓娜藛T;
、墼晦o退的人員;
、芙陜仍苡洿筮^及以上處分的人員;
、莸赖聰模辛髅、偷竊等不良行為的人員;
⑥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人員;
、咧毕笛H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人員。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yè)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