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匯總:2013事業(yè)單位公共基礎知識:馬克思主義哲學匯總
一、階級與階級斗爭
(一)階級的起源和實質
1.階級的起源
階級是一種歷史現象,它不是從來就有的,也不是永久存在的。階級的存在僅僅同生產力發(fā)展的一定歷史階段相聯系。在原始社會里,生產力水平極其低下,人們共同勞動、平均分配,沒有剩余產品,沒有人剝削人的可能,也就沒有階級劃分的基礎。到了原始社會末期,隨著金屬工具的出現,生產力有了一定的發(fā)展,開始出現了剩余產品,提供了剝削的物質基礎,就使階級的產生有了可能。生產力的進一步發(fā)展,促進了社會分工和產品交換的擴大,從而引起生產資料私有制的出現,使一部分人利用自己占有的生產資料來剝削他人的剩余勞動,這就使階級的產生由可能變成現實。因此,私有制是階級產生的根源。
2.階級是特定經濟結構中的人群共同體
列寧給階級下了這樣的定義:“所謂階級,就是這樣一些大的集團,這些集團在歷史上一定的社會生產體系中所處的地位不同,同生產資料的關系(這種關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規(guī)定了的)不同,在社會勞動組織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取得歸自己支配的那份社會財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謂階級,就是這樣一些集團,由于它們在一定社會經濟結構中所處的地位不同,其中一個集團能夠占有另一個集團的勞動!
(二)階級斗爭在階級社會發(fā)展中的作用
階級斗爭是階級社會發(fā)展的直接動力,是社會矛盾的基本表現,階級斗爭的作用不僅推動同一社會形態(tài)的內部的量變過程,而且突出表現在社會形態(tài)的更替過程。階級斗爭是階級社會中的必然現象。有階級存在,就一定會有階級斗爭。階級斗爭是經濟利益根本對立的社會集團之間的斗爭。爭取和維護本階級的經濟利益是階級斗爭的實質內容。
二、國家
(一)國家的起源和實質
國家不是永恒的,而是一種在人類社會發(fā)展特定階段上才存在的歷史現象。
國家是個階級概念,階級的出現是國家形成的基礎。原始社會沒有階級劃分,也就沒有國家。原始社會后期出現了階級劃分,并逐漸形成了國家。國家的形成是原始社會結束并轉為階級社會的重要標志之一。列寧指出:“國家這種強制人的特殊機構,只是在社會劃分為階級,即劃分為這樣一些集團,其中一些集團能夠經常占有另一些集團的勞動的地方和時候,只有在人剝削人的地方,才會產生出來的!
國家既然是從控制階級對立的需要中,又是從階級沖突中產生的,所以國家從來就不是代表全體國民的,它具有鮮明的階級屬性。從表面上看,國家似乎是整個社會的代表,是凌駕于社會各階級之上,調和階級矛盾與階級沖突的一種力量。事實上,只要階級存在,階級矛盾就是不可調和的,階級間的沖突就是不可避免的。如果階級矛盾是可以調和的話,國家就不會產生,更不會一直存在下去。國家對各階級不可能是一視同仁的,它是階級統治的工具,是一個階級壓迫另一個階級的機構。
(二)國家的職能
國家的本質通過國家的職能表現出來。國家兼有對內、對外兩個方面的基本職能。
1.國家的對內職能
國家的對內職能包括政治統治和社會管理。政治統治就是統治階級對被統治階級和敵對勢力實行專政,同時在本階級內部實行特定的民主,以特定的專政和民主相結合來實現和維護自己的統治。社會管理就是執(zhí)行社會公共事務的組織、管理和調節(jié),維護統治階級的社會秩序,干預、調節(jié)社會經濟生活或直接組織經濟建設等等。
2.國家的對外職能
國家的對外職能是以國家為特定的社會主體,在經濟、政治、軍事和文化等方面進行國際交往的職能。一方面是維護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防止和抵御外來的侵襲與顛覆。另一方面則要根據自己的利益調整國與國之間的關系,進行國際間的交流,參與國際經濟政治生活。剝削階級的國家還執(zhí)行本國統治階級的意志,在一定條件下對外發(fā)動侵略戰(zhàn)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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