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金融資產轉移——―應收債權的出售和融資
1.應收債權出售、融資業(yè)務的核算原則
應按照“實質重于形式”原則進行會計處理。
2.以應收債權為質押取得借款的核算
①取得借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谟嘘P該借款的其他處理等同于普通的短期借款。
、圪|押應收債權的會計處理等同于一般應收債權,只是需設置備查簿,詳細記錄質押應收債權的賬面余額、質押期及回款情況。
3.應收債權出售的核算
、俨桓阶匪鳈嗟膽諅鶛喑鍪鄣暮怂
出售時:
借:銀行存款
其他應收款(預計未來要發(fā)生的銷售退回、銷售折讓及現(xiàn)金折扣)
營業(yè)外支出(倒擠)
壞賬準備(全部結轉)
貸:應收賬款(賬面余額)
【例題】20×4年3月15日,甲公司銷售一批商品給乙公司,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銷售價款為300 000元,增值稅銷項稅額為51 000元,款項尚未收到。雙方約定,乙公司應于20×4年10月31日付款。20×4年6月4日,經與中國銀行協(xié)商后約定:甲公司將應收乙公司的貨款出售給中國銀行,價款為263 250元;在應收乙公司貨款到期無法收回時,中國銀行不能向甲公司追償。甲公司根據以往經驗,預計該批商品將發(fā)生的銷售退回金額為23 400元,其中,增值稅銷項稅額為3 400元,成本為13 000元,實際發(fā)生的銷售退回由甲公司承擔。20×4年8月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退回的商品,價款為23 400元。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
『正確答案』
甲公司與應收債權出售有關的賬務處理如下:
(1)20×4年6月4日出售應收債權:
借:銀行存款 263 250②
營業(yè)外支出 64 350(倒擠)④
其他應收款 23 400③
貸:應收賬款 351 000①
(2)20×4年8月3日收到退回的商品:
借:主營業(yè)務收入 2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 400
貸:其他應收款 23 400
借:庫存商品 13 000
貸:主營業(yè)務成本 13 000
②附追索權的應收債權出售的核算
視同以應收債權為質押取得借款的方式。
相關推薦: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