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linsen_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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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火宜清,虛火宜補。并應根據證侯、病機的不同而分別采用有針對性的治法。屬實者,宜以解郁、活血、除濕為主,適當配伍清熱。屬虛者,則應益氣、養(yǎng)血、滋陰、溫陽,除陰虛發(fā)熱可適當配伍清退虛熱的藥物外,其余均應以補為主。對虛實夾雜者,則宜兼顧之,正如《景岳全書·火證》所說:“實火宜瀉,虛火宜補,固其法也。然虛中有實者,治宜以補為主,而不得不兼乎清;……若實中有虛者,治宜以清為主而酌兼乎補!鼻胁豢伞姲l(fā)熱,便用發(fā)散解表及苦寒瀉火之劑。內傷發(fā)熱,若發(fā)散易于耗氣傷陰,苦寒則易傷敗脾胃以及化燥傷陰,而使病情纏綿或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