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linsen_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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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痰藥有溫化寒痰、清化熱痰之分,止咳平喘有宣肺、清肺、溫肺、斂肺之別,故應用時必須根據(jù)病情,選擇相適應的藥物進行治療。
二、化痰藥與止咳平喘藥各有所長,如痰多喘咳,兩者可以配伍同用。
三、凡使用化痰止咳平喘藥,須根據(jù)病情適當配合應用:如兼有表癥宜配解表藥同用;兼有熱癥宜配清熱藥同用;兼有寒癥宜配祛寒藥同用;咳痰夾血可配合止血藥同用;肺虛痰盛可配健脾藥同用;肺虛久咳,可配補肺藥同用;肺氣不納之虛喘,又可配補腎納氣藥同用。
四、由于痰熱引起的驚癇,痰濕引起神昏、癲癇以及痰濕入絡,肢體酸痛麻木等癥,在應用化痰藥時,可分別配合息風藥、開竅藥或祛風藥同用。
五、為加強化痰藥的功效,可適當配合具有利水滲濕、理氣等功效藥物同用。用于久咳無痰,可適當配合收斂肺氣藥物。
六、凡燥痰、燥咳、肺陰不足或咳痰夾血,不宜應用藥性溫燥之品。
七、凡外感咳喘初起或痰壅咳喘者,不宜應用斂肺止咳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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