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第一節(jié) 預算法律制度 |
第 6 頁:第二節(jié) 政府采購法律制度 |
第 9 頁:第三節(jié) 國庫集中收付制度 |
第三節(jié) 國庫集中收付制度
一、國庫集中收付制度
國庫是負責辦理國家財政資金收納和撥付業(yè)務的機構(gòu)。國庫集中收付,亦稱“國庫單一賬戶”,是指政府在國庫或國庫指定的代理銀行開設賬戶,集中收納和支付所有的財政性資金。財政收支均通過單一賬戶進行,從而實現(xiàn)對財政資金的流向、流量的全程控制。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是現(xiàn)代國庫管理制度的基礎。
二、國庫單一賬戶體系
(一)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的概念
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是指以財政國庫存款賬戶為核心的各類財政性資金賬戶的集合,所有財政性資金的收入、支付、存儲及資金清算活動均在該賬戶體系進行。
(二)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的構(gòu)成
1.財政部開設的國庫存款賬戶(簡稱國庫單一賬戶)。
2.財政部門的零余額賬戶,用于財政直接支付和與國庫單一賬戶支出清算。
3.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用于財政授權(quán)支付和清算。
4.預算外資金專戶,用于記錄、核算和反映預算外資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動,并用于預算外資金日常收支清算。預算外資金專戶在財政部門設立和使用。
5.特設專戶,用于記錄、核算和反映預算單位的特殊專項支出活動,并用于與國庫單一賬戶清算。
三、財政收入收繳方式和程序
(一)收繳方式
財政收人的收繳分為直接繳庫和集中匯繳兩種方式。
1.直接繳庫。直接繳庫是由繳款單位或繳款人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直接將應繳收入繳入國庫單一賬戶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
2.集中匯繳。集中匯繳是指由征收機關(有關法定單位)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將所收的應繳收入?yún)R總繳入國庫單一賬戶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
(二)收繳程序
收繳程序包括直接繳庫程序和集中匯繳程序。
1.直接繳庫程序。直接繳庫的稅收收入由納稅人或稅務代理人提出納稅申報,經(jīng)征收計算審核無誤后,由納稅人通過開戶銀行將稅款繳人國庫單一賬戶。直接繳庫的其他收入,比照上述程序繳入國庫單一賬戶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
2.集中匯繳程序。小額零散稅收和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應繳收入,經(jīng)征收計算于收繳收人的當日匯總繳入國庫單一賬戶。非稅收入中的現(xiàn)金繳款,比照本程序繳入國庫單一賬戶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
四、財政支出支付方式和程序
(一)支付方式
1.財政直接支付。財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財政部門開具支付令,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直接將財政資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勞務的供應者,下同)或用款單位賬戶。實行財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工資支出、購買支出以及轉(zhuǎn)移支付等。
2.財政授權(quán)支付。財政授權(quán)支付是指預算單位根據(jù)財政授權(quán),自行開具支付令,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將資金支付到收款人賬戶。實行財政授權(quán)支付的支出包括未實行財政直接支付的購買支出和零星支出。
(二)支付程序
1.財政直接支付程序。預算單位實行財政直接支付的財政性資金包括工資支出、工程采購支出、物品和服務采購支出。其支付程序如下:
(1)預算單位申請。
(2)財政部門國庫支付執(zhí)行機構(gòu)開具支付令。
(3)代理銀行劃撥資金。
(4)資金清算。
(5)出具入賬通知書。
(6)會計處理。
2.財政授權(quán)支付程序。
財政授權(quán)支付程序適用于未納入工資支出、工程采購支出、物品、服務采購支出管理的購買支出和零星支出。包括單件物品或單項服務購買額不足十萬元人民幣的購買支出;年度財政投資不足五十萬元人民幣的工程采購支出;特別緊急的支出和經(jīng)財政部門批準的其他支出,其支付程序如下:
(1)預算單位申請月度用款限額。
(2)通知支付銀行。
(3)代理銀行辦理支付。
(4)代理銀行辦理資金清算。
(5)預算單位使用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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