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niufei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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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借貸記賬法的記賬原則: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
1.結論:
記錄一個賬戶的借方,同時必須記錄另一個賬戶或幾個賬戶的貸方;記錄一個賬戶的貸方,同時必須記錄另一個或幾個賬戶的借方。
記入借方的金額與記入貸方的金額必須相等。
例如1:從銀行提取現(xiàn)金1 000元。
+庫存現(xiàn)金 1 000 借方
-銀行存款 1 000 貸方
例如2:從工行取得借款1 000元,存入銀行。
+銀行存款 1 000 借方
+短期借款 1 000 貸方
例如3:歸還工行借款2 000元。
-短期借款 2 000 借方
-銀行存款 2 000 貸方
2.易錯點,業(yè)務中的借貸表示的內容不一定是一加一減,也可能是同加或同減。
(1)經(jīng)濟業(yè)務引起等式一方要素內部發(fā)生變化時,借貸的內容是一增一減。上例如1。
(2)經(jīng)濟業(yè)務引起等式兩方要素同時發(fā)生變化時,借貸的內容同增或同減。上例如2,例如3。
五、借貸記賬法的試算平衡(本章最后講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