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處理法律法規(guī)
本章學習目標:
了解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要點;
11.1 知識產(chǎn)權
指公民、法人或組織對其在科學技術和文學藝術等領域內(nèi),基于自己的腦力勞動創(chuàng)造完成的智力成果和經(jīng)營管理活動中的經(jīng)驗、知識而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1. 分類:工業(yè)產(chǎn)權;著作權。
2. 特點:無形性;雙重性;確認性;獨占性;地域性;時間性。
11.2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
《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中指出:計算機軟件是指計算機程序及有關文檔。軟件著作權人享有的權利包括:①發(fā)表權②開發(fā)者身份權③使用權④使用許可和獲酬權⑤轉(zhuǎn)讓權。
1.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主體:指享有著作權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客體:指著作權法保護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范圍(受保護的對象)。著作權法保護的計算機軟件是指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
3. 計算機軟件受著作權法保護的條件:獨立創(chuàng)作;可被感知;邏輯合理。
4.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權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權利包括著作人身權、著作財產(chǎn)權、軟件合法持有人的權利、著作權的行使、著作權的保護期等內(nèi)容。
5.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侵權的鑒別:參見《信息處理技術與工具》。
6.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法律責任:參見《信息處理技術與工具》。
11.3 計算機安全條例和法規(guī)
參見《信息處理技術與工具》。
11.4 互聯(lián)網(wǎng)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
參見《信息處理技術與工具》。
11.5 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
參見《信息處理技術與工具》。
相關推薦: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nèi)蒙古 |